服务条款

接送服务公开合同

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生效。

本公开合同是个体企业「iProject」代表 Omarova B.N. 提供的关于组织旅客接送服务的正式要约。

1. 基本术语

1.1. 接送服务 — 包括等待、迎接、陪同和将乘客运送至目的地的综合服务。

1.2. 服务提供方 — 组织提供服务的个体企业「iProject」。

1.3. 客户 — 通过支付服务费或下单接受要约的人。

1.4. 申请 — 客户为实施服务而传输给服务提供方的数据集合。

2. 一般条款

2.1.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民法典第395条第5款,本文件为公开要约。

2.2. 接受要约等同于按照要约条款签订合同(哈萨克斯坦民法典第396条)。

2.3. 服务提供方有权单方面更改合同条款。

3. 合同标的

3.1. 服务提供方承诺按客户要求组织接送服务,客户承诺支付服务费用。

3.2. 乘客抵达目的地即视为服务已全部完成。

4. 取消和变更

4.1. 接送开始前24小时以上可免费取消订单。

4.2. 如在24小时内取消,服务提供方有权扣除全部服务费用。

4.3. 订单变更须在24小时前通过服务经理进行。

5. 双方权利和义务

5.1. 服务提供方须确保提供相应级别的技术状态良好的车辆。

5.2. 客户须提供准确的接车时间和地点信息。

5.3. 乘客须确保申请中所填手机号码随时可联系。

服务提供方信息:

个体企业「iProject」

负责人:Omarova B.N.

地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斯塔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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