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条款
接送服务公开合同
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生效。
本公开合同是个体企业「iProject」代表 Omarova B.N. 提供的关于组织旅客接送服务的正式要约。
1. 基本术语
1.1. 接送服务 — 包括等待、迎接、陪同和将乘客运送至目的地的综合服务。
1.2. 服务提供方 — 组织提供服务的个体企业「iProject」。
1.3. 客户 — 通过支付服务费或下单接受要约的人。
1.4. 申请 — 客户为实施服务而传输给服务提供方的数据集合。
2. 一般条款
2.1.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民法典第395条第5款,本文件为公开要约。
2.2. 接受要约等同于按照要约条款签订合同(哈萨克斯坦民法典第396条)。
2.3. 服务提供方有权单方面更改合同条款。
3. 合同标的
3.1. 服务提供方承诺按客户要求组织接送服务,客户承诺支付服务费用。
3.2. 乘客抵达目的地即视为服务已全部完成。
4. 取消和变更
4.1. 接送开始前24小时以上可免费取消订单。
4.2. 如在24小时内取消,服务提供方有权扣除全部服务费用。
4.3. 订单变更须在24小时前通过服务经理进行。
5. 双方权利和义务
5.1. 服务提供方须确保提供相应级别的技术状态良好的车辆。
5.2. 客户须提供准确的接车时间和地点信息。
5.3. 乘客须确保申请中所填手机号码随时可联系。
6. 服务价格与支付方式
6.1. 服务价格以坚戈(KZT)计价,依据网站公布的执行方价目表,根据线路、车辆等级、用车时间及所订附加服务确定。
6.2. 最终价格在付款前告知客户,并在订单确认时固定。付款后价格不再变动,行程中另行加订的服务除外。
6.3. 可通过银行卡、转账、向司机支付现金或对公开票方式付款。使用银行卡支付时,卡片信息在支付服务商的安全页面输入,不会传递给执行方,执行方也不予保存。
6.4. 客户的付款义务自款项到达执行方之时起视为履行完毕。
7. 服务提供的流程与时限
7.1. 网站全天候自动接受订单;客服每日 9:00 至 20:00 处理并确认。市区内确认订单后最快 30 分钟可安排车辆;城际及跨境线路按与客户约定的时间安排。
7.2. 司机与车辆信息最迟于用车前 1 小时发送给客户。
7.3. 机场接机的价格包含航班实际落地后 30 分钟免费等候,其他地址为 15 分钟。超出部分按每 30 分钟 500 坚戈计费。
7.4. 乘客抵达目的地即视为服务全部完成。若客户未在行程结束后 24 小时内提出异议,不另行签署服务验收单。
8. 取消服务与退款
8.1. 在用车时间前 24 小时以上取消的,款项全额退还客户。
8.2. 不足 24 小时取消的,执行方扣除车辆调度费用,余款退还客户。
8.3. 因执行方原因未提供服务的,无论取消时间如何,款项全额退还。
8.4. 退款申请通过执行方资料中列明的电话或电子邮箱提交。审核期最长 3 个工作日。退款按原支付方式退回原银行卡;到账时间最长 10 个工作日,具体取决于发卡行。